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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0日讯 住有所居是民生要务。对许多在城市奋斗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来说,拥有一个稳定的住所,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去年以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新市民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安居梦”提供制度保障。截至2022年底,全市全年共发放贷款13567笔,其中新市民(含原自由职业者)贷款1977笔,占比14.57%,同比增长5.98%。
建立健全新市民缴存使用公积金管理制度
去年6月出台《德州市新市民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制度覆盖范围扩大至新市民群体,降低缴存门槛,取消户籍、社保缴费限制。7月11日,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建立缴存贡献与贷款额度挂钩机制,推行按月冲抵还款方式,新市民群体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使用公积金的权利,实现“零门槛缴存、无差别贷款”。
提升线上化办理水平,畅通缴存渠道
积极与银行机构协调,将新市民委托缴存代扣的银行从原来的3家增加至5家。优化办事流程,由原来缴存人、公积金中心、委托代扣银行三方签订协议改为公积金中心与银行签订总对总协议、缴存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两方协议即可办理开户缴存业务,省去缴存人去银行办理授权的环节和跑腿。开通新市民线上开户功能,充分利用电子档案、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新市民在线开户、在线缴存、在线查询、在线提取,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一系列有利举措,新制度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引导新市民建立公积金制度,有利于逐步消除公积金制度覆盖的夹心层和空白地带,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的数量和宽度,充分释放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自政策出台至2022年底,共有新市民7649人开户缴存,占同期全市新增缴存人数的13.4%;截至2022年底,新市民(包括原自由职业者)缴存账户2.26万个,占实缴人数的4.4%。
同时,保障刚需的制度作用进一步凸显。鼓励新市民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全市共计发放贷款13567笔,其中新市民(含原自由职业者)贷款1977笔,占比14.57%,同比增长5.98%;新市民贷款中,购买新房贷款的占85.89%,购买首套房的占82.8%。
闪电新闻记者 陈志富 报道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