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动态:添加剂“应标未标”、虚假宣传……上海消保委评测35款果酒

中新经纬3月21日电 “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号21日消息,为帮助消费者在选购和饮用时避开“多彩的陷阱”,上海市消保委对该市销售的果酒开展了比较试验。

据介绍,样品情况共计购买35款果酒,包含梅见、十七光年、锐澳、悠蜜、迷霓、俏雅、梅乃宿等品牌,售价在5.9元至268元/瓶之间,委托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从安全性、酒精度、总糖、添加剂、干浸出物、页面宣称等方面进行测评。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比较试验结果显示:


(资料图片)

一、添加剂含量均达标,但有4款样品的添加剂名称“应标未标”

食品中的添加剂是大家普遍关注的话题,上海市消保委测了35款样品的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常用添加剂,发现所有样品的各添加剂含量均达标。

对照标签标识发现,有4款样品分别检出山梨酸、甜蜜素,但配料表中未标示,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样品。来源:“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号

二、酒水还是糖水,35款果酒含糖量总体偏高

上海市消保委发现,样品的含糖量总体偏高,有9款样品含糖量高于150g/L,最高为253.2g/L,仅4款小于50g/L。从类型看,配制型果酒平均糖含量远高于发酵型,均值分别为128.2g/L和90.1g/L。

来源:“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号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建议每天糖的摄入量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上海市消保委称,饮用一瓶含糖量最高的样品(750ml/瓶),糖摄入量约为189.9g,高达建议摄入量上限的2.8倍以上

三、2款果酒涉嫌虚假宣传,部分样品的页面宣称易误导消费者

上海市消保委介绍,2款样品页面上宣称“0防腐”,而实测检出二氧化硫防腐剂,涉嫌虚假宣传。

其中1款由广州市顺昌源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和生产的冰纯荔枝酒(标称商标:顺昌源;标称规格:375ml/瓶),配料表中标示含有二氧化硫,与其页面“零防腐”的宣称相矛盾。

另一款是由中翔鼎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由苏州桥酒酒厂生产的苏州桥柚子梅酒(标称商标:苏州桥;标称规格:350ml/瓶)。

此外,部分果酒宣称“轻发酵”“混合发酵”,实际上却是配制酒

企业称,所谓“轻发酵”“混合发酵”指的是酒基(如米酒为基)中加入水果(汁)混合后再进行2-5天不完全发酵,以保留更多水果口味。

专家表示,发酵原意指水果中的糖分等物质在发酵剂的作用下转化为酒精,发酵酿造用时长,与2-5天的“轻发酵”“混合发酵”完全不同,短时间的不完全发酵,实际效果也较难判断。这样的宣称很容易使消费者将此款配制酒误认成发酵酒。

四、水果多少有差异,发酵型果酒整体含量比较高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干浸出物”是衡量发酵型果酒果汁含量的高低的重要指标,通常干浸出物越高,果汁含量越高。试验发现,10款发酵型果酒的水果成分整体含量较高,干浸出物含量在17.2-44.2g/L之间。其中大于40g/L的有1款;20-40g/L的有7款;10-20g/L的有2款,均高于相关标准中≥10g/L的要求

来源:“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号

配制型果酒中的糖类等多种添加物质会影响干浸出物含量,其中的实际水果成分较难查验和比较。

五、绝大多数样品酒精度高于啤酒,驾车请勿饮用

上海市消保委透露,35款样品的实测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间,发酵型果酒酒精度整体较高,均值为9.2%vol,配制型果酒均值为8.6%vol。参考啤酒来看,果酒酒精度大多高于常见啤酒(啤酒8°P≈2-3%vol),喝的多了也是会醉的。

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称,

1、关注标签,通过配料表和果汁含量区分果酒类型。

一般发酵型果酒配料表中水果(汁)在第一位,无其他酒基且均会标注果汁含量;配制型果酒配料表中水或其他酒基在第一位,较少标注果汁含量。

2、关注含糖量。

果酒的含糖量并不低,有的甚至很高,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适当饮用。

3、关注酒精度,正确理解“低度”“微醺”等宣传用语,切勿酒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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