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观速讯丨中共资中县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资中县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郑斌等3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郑斌、蔡兵、王玫在分别担任资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法官助理、一级法官期间,先后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宴请;郑斌、蔡兵还相继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娱乐活动,并分别收受案件当事人赠送的礼品、礼金。2021年8月,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兵、王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李家才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李家才在担任资中县良种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期间,于2017年11月,按照工作安排前往云南省腾冲市参加农垦统计信息人员培训。培训结束后,延迟5天返程,先后到大理、丽江等地旅游,并违规报销交通费2280元。2018年7月,李家才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参加农垦统计信息人员培训,培训结束后,延迟4天返程,先后到青海湖、茶卡盐湖、塔尔寺等地旅游,并违规报销交通费2600.34元。此外,李家才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李家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回。

资中县龙江镇联溪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张祖光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21年3月,张祖光在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完后,召集该村社长10余人用工作餐,并在用餐期间违规提供泡酒1斤和香烟7包,烟酒费用191元一并纳入工作餐费支出报销,联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天军在张祖光提供的《现金付款证明单》上签写“同意开支”的意见,后张祖光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报销上述烟酒支出191元。2022年10月,唐天军、张祖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回。

资中县重龙镇原文庙口村党支部书记余沉香、党支部副书记何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余沉香与何荣以参会误工补助、工作奖励等名义违规向村“两委”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7.638万元。2022年11月,余沉香、何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特权思想严重,不收敛不收手,花样翻新搞“四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要求,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主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以严明的纪律促进干部作风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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