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紧盯各类风险,加大重点违法现场查处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省交警总队正在全省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夏季百日行动”,现公布近期5起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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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一:非机动车逆行进入高速公路 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5月30日22时47分许,陈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海口市龙华区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611公里+200米路段处,与当事人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逆行在第一车道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警方初步勘察,事故原因系当事人骑行两轮电动自行车自东向西方向在机动车道上逆行,小车驾驶人未及时发现,最终导致此事故的发生。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不仅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还严重威胁到路面车辆的行车安全。
事故二:分心驾驶,害人害己
5月29日15时32分许,当事人王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海三高速公路1公里加400米处,与骑行着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民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民重伤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初步勘察,事故原因系驾驶人王某民骑行电动车违法上高速,货车驾驶人王某注意力不集中,导致开车撞向南往北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民身受重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示:分心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分心驾驶陋习,安全出行!
事故三:夜长路远易疲劳瞌睡 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4月4日18时45分,陈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沈海高速3629公里700米路段,与陈某茂驾驶的重型集装箱货车发生相撞,导致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陈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重型集装箱货车陈某茂无伤害,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夜长路远,身体状态不佳时切勿硬扛夜间行车,特别是午夜以后行车最容易疲劳瞌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四:行人进入高速公路 酿成惨祸
4月2日18时30分左右,在海三高速71km处路段,由当事人杨某驾驶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海三高速71km处路段时,遇行人梁某试图横穿道路,导致该车遇险避让不及与梁某相撞,行人梁某当场死亡。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流大、车速快、危险性大,行人为图方便进入高速公路,不仅严重影响行车秩序,而且危及自身安全,极易酿成惨祸。
事故五:时速低于70公里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发生事故
2月22日19时51分许,孙某驾驶一辆小型载客汽车在万宁至洋浦高速公路114公里加900米路段与张某驾驶的一辆农用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孙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车辆是隐形杀手,低速行驶会给后方车辆造成视觉差距,认为前方车辆是“适当车速”行驶的,等到距离近了刹车也来不及。(记者 符小霞 通讯员 周平虎编辑 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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